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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服务投保工作大局

时间:2016-07-15 02:26:02来源: 上海证券报

  针对期货纠纷专业性强、部分投资者对期货交易规则了解不够深入这一特点,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努力拓宽期货纠纷解决渠道,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从规则制定、组织构建、队伍建设、协作机制等多方面积极开展行业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工作,着力于保护投资者与期货经营机构双方的合法权益。协会组织开展的调解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国办《意见》、证监会《期货创新意见》以及证监会领导同志有关加强投资者保护的要求,是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期货行业纠纷调解机制已经建成并顺利运行。

  一、完善调解自律规则

  2013年,协会在充分调研和沟通的基础上,拟定了《中国期货业协会调解规则》、《中国期货业协会调解委员会工作办法》、《中国期货业协会调解员守则》、《中国期货业协会调解员聘任管理办法》等四项办法。2014年3月,办法经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开始实施。上述四项办法是协会开展调解工作的基础性规范,规定了协会调解的基本制度,规范了调解行为的基本规则,保障了调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成立调解委员会,指导调解工作

  2014年10月,经理事会决定,协会成立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设有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8名,由业内高管、地方协会代表和资深律师组成。调解委员会按照理事会的授权开展工作,负责指导期货纠纷调解工作,包括调解员任前、在职培训和经验交流,研究处理与期货纠纷调解工作相关的专业问题,决定调解员的聘任和解聘,对调解工作总体质量、社会影响等进行评估,向理事会提出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建议等相关工作。

  三、遴选调解员,建立调解员名册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调解员聘任管理办法》规定,调解委员会成立后,协会开展了调解员推荐登记工作,委员会从34家地方期货业协会推荐的139名候选人中筛选出133名调解员进行登记聘任。调解员分布于全国34个辖区,人员主要由监管部门、自律组织、法律人士和行业从业人员等组成。

  协会高度重视调解员素质和能力建设,在遴选过程中从严把关,严格依据期货行业特点和协会调解工作需要进行选择。为了规范调解员行为,提高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切实做好纠纷调解工作,协会每年邀请调解专家、学者、执业律师等资深讲师对调解员开展培训,从调解方式方法、调解法律适用、调解案例回顾等多方面开展交流讨论,提升行业调解员队伍的实战能力。协会已经初步建立起一支高水平的专业调解员队伍。

  四、密切衔接,实现调解工作与投诉处理工作有效对接

  协会在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工作中发现,该项工作与纠纷调解密切相关,很多咨询投诉属于投资者与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从业人员的一般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予以高效解决。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协会通过制定《中国期货业协会投资者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合理设定调解规则等方式,打通了投资者咨询投诉、纠纷调解、批评惩戒等相关工作环节,实现了“对外一站式,对内有分工”的工作要求,也实现了对调解工作的有效保障。

  在具体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工作中,投资者申请调解其与期货经营机构纠纷的,咨询处理部门及时将案件移交到纠纷调解部门进行调解。在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机构进行调查过程中,投资者与期货经营机构和解或达成调解协议的,协会对违法违规的期货经营机构可以依规从轻处理。但期货经营机构与投资者达成调解协议又不履行的,协会将视情形给予从严、从重处罚。

  五、统筹规划,借助行业力量建立健全纠纷调解协作机制

  协会在开展调解工作伊始,便确立了“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协同高效”的思路,沿着这一思路,协会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整合行业力量,将地方期货业协会纳入到调解工作框架中,充分依托地方协会“点多面广、接近一线”的优势开展工作,既扩大纠纷调解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又能更好地发挥期货业协会、地方期货业协会的各自优势,也便于争议双方就近选择调解地点和调解员,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

  2015年6月,协会接到某新疆投资者的电话投诉某期货公司乌鲁木齐营业部强行平仓事宜。考虑到纠纷涉及少数民族同胞利益,协会非常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大局意识出发,先后由协会相关部门的同志按照预调解程序对案件进行了调解,深入浅出的为少数民族投资者讲解了期货交易、结算、平仓的知识和各项规则,平均每次电话沟通的时长2个小时左右,安抚投资者情绪。同时,协会启动与地方协会的调解协作机制,由新疆协会的同志在当地配合,积极组织现场调解工作,在地方协会工作人员和协会聘请调解员的共同斡旋下,投资者与期货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化解了矛盾。这种协会与地方期货业协会的协作机制有效地保障了纠纷调解工作的开展。

  依托于已建立的调解机制,2015年全行业共计收到调解申请67件,其中协会促成预调解29件,帮助投资者获得赔偿11.6万元,调解员成功调解纠纷17件,投资者获得赔偿7万余元。纠纷类型包括强行平仓、从业人员代客理财、配资、手续费和保证金纠纷等,切实发挥了调解工作为期货市场和谐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下一步,将按照《通知》的要求和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优势,继续完善纠纷调解机制,为投资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

  (中国期货业协会)

(责任编辑:罗浩 HN066)